肺塵埃沉着病補償基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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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
補償

常見問題

問1:

已登記病人可否申請豁免出席由基金委員會安排的週年會見?

已登記病人可申請豁免,只要他/她能提供最近由註冊醫生、註冊中醫簽署的醫生信,或提供由安老院舍發出的最近期住院舍證明。

問2:

就因肺塵病及/或間皮瘤引致死亡的補償申請是否有期限及補償金額有多少?

根據《肺塵病條例》,死亡補償的申請須於死亡後24 個月內遞交。若已登記病人被評定死於肺塵病或間皮瘤(或兩者),死亡補償金額將由每年平均收入、年齡及扣除在死亡前期間所收取的補償款項等因素決定。最低死亡補償金額為港幣$249,260元。亦可就殯殮費用的補償提出申請,補償上限為港幣$98,950元。

上述兩類與死亡相關的補償金額,適用於 在2025年4月17日或之後發生的死亡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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