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13/05/2020
邀請提交資助計劃書
資助計劃申請
現誠邀各團體提交與預防肺塵埃沉着病及/或間皮瘤有關的推廣活動。
截止日期:2020年6月22日中午12時正,逾期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下載:
附加條文
1. 資助計劃申請或研究資助申請者不應向肺塵埃沉着病補償基金委員會(「基金委員會」) 任何代理人或僱員給予或提供任何《防止賄賂條例》所定義的利益,也應確保其機構董事、委員、代理人及僱員不會向基金委員會任何代理人或僱員給予或提供該等利益。申請者亦不得以任何形式(例如:圍標)在申請過程中與其他競投人士串通。若申請者違反或不遵從本條文,將導致申請者的申請無效,但申請者仍須承擔該等缺失及行為的責任。
2. 如發現申請者或其機構之董事、委員、僱員或代理人就這項申請或合約觸犯了《防止賄賂條例》所訂罪行,基金委員會可終止有關合約,而無須向該申請者作出任何賠償。該申請者須為基金委員會因終止合約所招致的一切損失和開支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