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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2018

上調《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下可索還醫療費的最高每天限額

上調《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下的醫療費最高每天限額

  • 立法會於2018年2月1日通過上調《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簡稱《肺塵病條例》)所規定的醫療費最高每天限額的決議。根據《肺塵病條例》,肺塵埃沉着病及/或間皮瘤患者如因上述疾病接受醫治,可索還實際已支付的醫療費,但不可超過該條例訂明的最高每天限額。有關修訂的生效日期為2018年2月9日。

有關的醫療費最高每天限額的修訂如下:

  

《肺塵病條例》醫療費項目

修訂前的最高每天限額(港元)

新的最高每天限額(港元)

1

住院治療

200

300

2

門診治療

200

300

3

同日接受住院及門診治療

280

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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